全文预览

集团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word资料(精)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人的薪酬分为底薪(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底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下列标准计发: 绩效年薪=本人标准绩效年薪×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率=年度考核实际得分/10 0×100% 绩效年薪于下一年度的 2 月底前一次兑现。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不合格)的,当年绩效工资为零。(二)奖金企业负责人的奖金有利润提成奖和特殊贡献奖●利润提成奖:当年本企业利润指标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扣除所得税后奖给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奖励办法另行制定)。●特殊贡献奖:对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由董事会颁发特别贡献奖 9 (奖励办法另行制定)。(三)使用:年度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使用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二年评为基本合格的,集团有权中止聘任协议,解除被聘人的领导职务。第二十七条根据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行奖惩与任免(一)对任期经营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的按期兑现全部利润提成奖。(二)对任期业绩考核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并按以下公式扣减延期兑现利润提成奖金。扣减延期兑现利润提成奖金额=任期内积累的延期兑现利润提成奖×(合格起线分- 实得分) /合格起线分第二十八条企业弄虚作假虚报经营成果的一经查实要扣减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利润提成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第二十九条企业负责人及其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导致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扣发绩效年薪和利润提成奖外,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由于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原因导致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集团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子公司负责人协商后变更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相关内容。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 2006 年1月18日起施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