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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39 |  大小:195KB

文档介绍
、特点和监管工作需要相应调整或增设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文件中明确指标名称及指标权重。(一)商业一类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三年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平均净资产增长率构成。1.三年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扣除以下客观因素后的企业考核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率三年平均值:⑴《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号)中规定的各项客观因素;⑵在任期内每个年度核定净利润考核指标时,影响期末所有者权益的客观调整因素;⑶市国资委确定的应予以剔除调整的其他客观因素对期初及期末净资产的影响数。2.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指经核定的任期内,剔除调整市国资委确定的客观因素后企业业务收入的年平均变化程度。3.三年平均净资产增长率。是指经核定的剔除调整客观因素后任期内企业所有者权益年平均变化程度。剔除调整的客观因素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相同。(二)商业二类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三年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三年平均收入总额增长率、三年平均总资产增长率构成。1.三年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三年平均收入总额增长率指标定义与商业一类相同。2.三年平均总资产增长率。是指经核定的剔除调整客观因素后任期内企业总资产年平均变化程度。剔除调整的客观因素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相同。(三)公益类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三年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三年平均收入总额增长率、三年平均成本费用率构成。1.三年平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三年平均收入总额增长率指标定义与商业二类相同。2.三年平均成本费用率。是指经核定的任期内企业成本费用率平均变化程度。第十六条采取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由市国资委主任(或其授权代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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