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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立案查处的加4分;被其他部门立案查处的加2分,加分主审得50%,参审人员分别加25%。(5)超额完成审计信息上报和采用任务的,按《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加分。(6)完成不是局领导交办的审计科研选题的,加5分,论文获奖的再按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三个级次加3分、2分、1分,同一级次分档获奖的,按20%档差加分。(7)各科工作任务完成好,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科长加2分,如发现问题的不加分。(八)临时交办重大任务,由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量大小,研究决定给予加分。(二)扣分事项1.审计质量发生一般性差错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1分;如审计质量发生重大差错,行政复议改变原决定的,每件扣30分,主审扣60%,另扣的40%参审人员进行分配。2.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区委“六不准”的发现一次扣5分;上班期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被绩效办等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3.能使用AO系统实施审计的项目而未使用的,每个项目扣2分,未完成AO应用实例或审计方法编写任务的每个扣2分。4.未完成审计信息上报和采用任务的,按《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扣分。5.档案整理不及时,影响市审计局质量考核的,审计组长扣3分。6.局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1分;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累计超过三天以上,每天扣10分。7.因私请假超过各人年休假的每超过一天扣0.5分;8.其它扣分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六、考核结果运用绩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考核,以分计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管理。1.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根据区政府奖金发放办法,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发放办法,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享受绩效奖。2.考核结果在年终确定优秀公务员、评选优秀党员等评先评优中占60%,同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审计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责任编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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