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2、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日内经医生证明并上报办公室;3、经办公室审核、集团领导审批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年假1年≤工作年限≤10年5天全额日薪1、员工自入职起在公司工作满半年的方可申请年休假;2、年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并办理相关休假手续;4、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0≤工作年限≤2010天20年≤工作年限15天第五章值班第十三条集团值班时间主要指“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主要节日,以及集团经营发展需要或突发情况。第十四条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值班工作,各子公司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安排表上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布。第十五条值班期间如遇突发或应急事件,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上报带班领导,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第十六条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当班事务当班办结,做好交接班。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其他同志代替,并报备办公室。第十七条值班期间,所有工作事项的处理情况要记于《值班记录表》。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在《值班记录表》上签名。无值班人员签名的,按旷工处理。值班交接时,值班人员要将未处理完毕的事务向有关人员或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待。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