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者,方可参加更高级别岗位的竞聘。Р第二十七条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直接主管应向其提出绩效改进建议,寻找差距,使其改善绩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所在单位应给予离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薪酬随岗位变动而降低。经离岗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挂靠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并实行持续培训至具备上岗条件止。Р第二十八条直接主管必须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一起对考核中未达绩效标准的项目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将改进计划列入下一期的考核内容。Р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结合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改进员工绩效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员工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作为落实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依据。Р第五章考核管理Р第三十条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事关员工工作业绩的准确客观评价和员工工作潜能的开发,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加强领导。Р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生技、安监、计划经营、财务、营销、审计、调度、工会、思政、监察、人董、人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系统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负责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管理,指导、督促公司系统各单位开展部门、员工绩效的考核工作。Р第三十二条所属各单位设立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成立企业绩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企业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重大制度和事项的审定,以及受理各部门、员工的申诉等。绩效管理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的绩效考核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申诉受理、制度与系统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等日常工作。企业的各部门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