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4.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5.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搞好环境保护,做到减少和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说明:原文件第四章质检工程师拟不要)第四章质量计划(说明:质量计划是纲领性文件,单独成章)第二十二条质量计划的编制、报批规定(一)项目部应进行质量策划,规定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资源,编制针对项目质量管理的文件,该文件可称为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可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部分,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流程;当顾客或监理单位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应单独编制质量计划。(二)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质量管理,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三)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四)一般工程项目,其质量计划由项目部总工组织编写,报公司审批,公司重点项目的报局审批。(五)报批的质量计划,公司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审查,并以公司的名义提出批复意见。(六)经过批准的质量计划应由质量计划编制单位按批复意见修改后重新打印,并分发到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报送一份到审批单位存档备查。第二十三条质量计划内容(一)质量计划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1.合同中有关产品(或过程)的质量要求;2.与产品(或过程)有关的其他要求;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组织针对项目的其他要求;(二)质量计划应确定下列内容(详见附件五)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3.质量目标和要求;4.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5、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6.质量控制、分包质量控制和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7.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8.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相应质量控制措施9.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要求10.与顾客及相关方沟通;11.不合格品、不符合项控制;12.质量计划的改进和完善。第二十四条质量计划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