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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251KB

文档介绍
上,至少有一篇被学院评为优秀毕业设计。Р2、根据评选资格条件,由院(系)毕业设计指导小组按照不超过本院(系)实际参加毕业设计指导工作教师总数的30%的比例组织评议推荐,提出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并在院(系)内公示。院(系)组织填报《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审表》、《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Р3、教务处根据院(系)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评选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经公示和报学院批准后公布。Р三、学院对评选出的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毕业设计给予表彰和奖励。Р四、学院鼓励院(系)举办毕业设计成果展,展示由院(系)自主或联合组织。Р五、学生毕业设计资料由院(系)统一保存三年,学院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材料由学院档案室存档。Р第八章毕业设计教学经费与教学工作量Р一、毕业设计教学必须的工作经费统一由院(系)提出计划,报主管院领导审批。Р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按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且经考核合格,按专职教师课时标准计算,每生文科类( )课时、工科类( )课时、艺术类( )课时的标准和所指导学生人数核算毕业设计指导教学工作量,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扣减部分或不计教学工作量。对教师指导工作的考核由院(系)根据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进行。Р三、毕业设计答辩阶段的工作包括设计的审阅、答辩、成绩评定等,答辩按每生1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由实际参加答辩工作的教师进行分配。Р(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办法和标准待正式发文时确定) Р第九章附则Р一、本规定自2014年9月10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Р附件1: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规范Р附件2:毕业设计真实性承诺及指导教师声明Р附件3: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Р附件4: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选题汇总表Р附件5: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任务书Р附件6: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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