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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小学家政教育的实践探索》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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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培养了学生社区服务意识。四、小学家政教育的评价评价是开展家政教育的重要一环,它是家政活动过程的一个阶段。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发展。家政活动要求新的评价理念和评价方式。我们反对通过单一的量化手段对学生进行分等划类的评价方式,主张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引导学生对自己在家政活动中的各种表现进行“自我反思性评价”。具体操作时,学生对照评价指标,分“做到”和“基本做到”两个层次评价,“做到”的项目画“★”,“基本做到”的打“√”,如果未做到,则暂不评价。见表6:表6:小学低年级学生自我评价表评价指标做到(★)基本做到(√)1、会穿、脱衣服、系鞋带、红领巾。2、会洗手、脸、脚,正确刷牙、剪指甲。3、会烧饭,开关煤气灶;会盛饭、吃饭。4、会洗袜子、红领巾、帽子、围巾、手套。5、会钉钮扣、折叠衣服,认识日常常用的几种工具,会简单的插花。6、会倒垃圾,给花、草浇水。7、会打扫干净教室、居室,帮大人布置饭桌、摆放碗筷。8、会削(卷)铅笔,整理书包、文具,适当放置自己的小物品、玩具等。9、在家长的指导下,认识农作物和种子,会种植一棵花木。10、会养护小动物和花草、树木。11、初步学会折、剪、贴、缝、刻等手工技能,制作简单的手工作品。12、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能按时吃饭、不挑食、不偏食。13、知道节省用钱和储存零花钱。家政活动的具体评价方式除以上的学生自我参照标准评价外,另一种“家政活动记录评定”则主要由家长及家庭其他成员和学校老师操作,家长观察孩子在家中的表现,而老师则主要观察学生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家政活动中的表现。学生、家长、老师三者的评价权重分配为:学生评价占50%,家长评价占40%,老师评价占10%。学校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根据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家长、老师的“家政活动记录评定”情况,评比“自理之星”、“劳动之星”、“服务之星”、“理财之星”、“创造之星”等,张榜表彰,树立榜样,激励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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