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动员稀缺资源的能力,并最终影响公司的业绩【6】。Р2.2 民营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Р2.2.1 家族式管理盛行Р目前,中国民营企业中,有百分之七十属于家族式管理的民营企业,公司的重量级的职位主要由具有血缘性质的家族成员担任,这样家族成员就牢固地掌握了公司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这种情况在许多公司都比较常见。这种性质的民营企业大部分都是从家庭作坊式的店铺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因此家族成员对企业的感情很深厚,面对今天好不容易奋斗来的成果,牢牢地握在手中,深怕失去,不愿意把权力交给外面的人,外来经营管理者因此很难放开手脚,也不能施展才华。所以,这些企业难以把优秀的人才留下来【7】。Р2.2.2 股权过分集中,股权结构不合理Р中国科学院上个世纪民营企业治理结构调查显示,私营企业中的私人股份占到85.1%;集体和法人所占股份却分别为 5.9% 和4.1%;然而像各级政府和外资占有很少份额不足1%。所以,民营企业中私人股东持有比例过高的股份,在企业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法人或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额却很小。而在私人股东中,企业主个人投资又占投资总额的大部分,即使有多位股东共同投资,企业主个人在大多数企业中也是“独占鳌头”。在民营上市公司中,也存在着企业主个人及其家族“一股独大”的现象。这种特点导致了企业决策常常由少数人甚至是企业主一人做出,这样决策出现失误的可能性也比较大;没有形成多元持股带来的相互监督、相互制衡,股东会形同虚设。Р2.2.3 董事会职责不清Р大部分民营企业都存在着董事会成员与经理班子交叉任职的现象,董事长与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的现象很常见。这种交叉任职的现象破坏了董事会的独立性,从而难以保证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8】。Р2.2.4 监事会机构不健全,许多职能不到位Р监事会利益受制于公司管理层并普遍缺乏行使监督职能所需的法律、财务、技术等专业知识能力,难以对董事和经理起到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