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包括:(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分级护理制度、(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8)术前讨论制度、(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0)查对制度、(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4)危急值报告制度、(15)病历管理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Р2、清远市人民医院护理部2013年5月公布的护理核心制度包括:(1)医嘱、护嘱执行制度、(2)交接班制度、(3)查对制度、(4)护理行政查房制度、(5)三级护理业务查房制度、(6)护理教学查房制度、(7)护理会诊制度、(8)危重患者抢救制度、(9)分级护理制度、(10)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11)患者告知制度、(12)护理文书书写制度。Р3、二级指标实行倒扣分;一级指标不实行倒扣分,扣完该项目总分值为止。Р4、无相应二级指标的科室,按该项目标准分值的95%给分。Р5、实行丙级病历一票否决制。凡发现科室出现1份丙级病历,除了对当事责任人进行直接现金处罚外,该科室相关病历质量的二级指标分值全部为0分;同时,科主任和质控员季度考核相应病历质量分值评分为0分。Р6、专项质控处罚实行累计翻倍处罚制。对同一科室,或同一个人,累计出现同样问题2次以上,将实行翻倍处罚,即从第3次开始,在上一次处罚金额的基础上,再加重一倍处罚。对个别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累计次数5次以上(包括第5次)的个人,将调离本岗位,集中到人力资源部或质控科培训教育三个月,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及人力不足等,由原科室自己解决。Р7、对于质控检查中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出现同样问题,或出现严重医疗事故的科室,实行科主任问责制,追究其领导责任。Р8、本标准从2015年06月0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