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满分50分)+履职表现考评得分(满分30分)+内部管理考核得分(20分)Р工作业绩考核得分(考核内容为分管的业绩指标)=∑(季度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得分×50%)/4Р履职表现考评得分=行领导评分(满分15分)+主要负责人、其他副职及经理助理评分(满分6分)+本部门员工评分(满分9分)Р内部管理考核得分=∑(100-各季度牵头考核部门扣减分)×20%/4Р(三)调整分(±)Р与管理部门考核相同,即: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Р第十七条经营部门管理人员考核淘汰方法Р(一)履职表现考评Р与管理部门考核相同,即: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一)项。Р(二)经营指标考核Р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被考核人经营指标得分在75分(Р大于等于75分)以上,则可继续留任;75分(小于75分)以下,则直接予以淘汰(因经营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部门业绩大幅下滑,经营指标得分低于75分以下的,可适当酌情放宽合格分数线)。Р(三)综合考核得分末位淘汰Р与管理部门考核相同,即: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项。Р第四章附则Р第十八条季度考核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年终考核时间为次年1月20日前。Р第十九条各项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经营部门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下达和考核由计划财务部负责。Р第二十条本考核办法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对工作业绩季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小于等于85分)、内部管理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小于等于90分)的各部门、网点主要负责人通报全行,并由挂钩行领导与其进行提醒谈话。Р第二十一条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考核结果2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报支行党委会议审定。Р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Р附件:Р1. 中国ⅩⅩ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管理岗人员考核表Р2. 经营部门管理人员ⅩⅩ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