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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调整方案(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形成合理的结构,缓和岗位之间现有薪酬水平的不平衡;下列员工或岗位不在调整范围内:⑴2010年10月之后入职的员工;⑵2011年因转正、调岗、晋升或其他原因已进行薪酬调整的员工;⑶执行其他薪酬方案的岗位。由总经理会同各部门分管领导根据各《岗位说明书》进行综合评估,先确定该岗位的职级,再对应该岗位所处职级的薪酬宽带中值,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调整:1.1调整后工资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岗位所对应的薪酬中值;1.2调整后工资总额增幅,根据该岗位对应的中值数高于其原工资总数的比例,遵守以下原则:①调整后工资总额增幅=(调整后工资总额-原工资总额)/原工资总额×100%;②中值数高于原工资总数的比例=(中值-原工资总数)/原工资总数×100%;(中值-原工资总数)/原工资总数×100%调整后工资总额增幅=(调整后工资总额-原工资总额)/原工资总额×100%20%以内不得超过25%20%~40%不得超过35%,其中D1、C3不得超过45%40%以上不得超过50%,其中D2及以下职级不得超过40%1.3调整过程中遵行就近原则;1.4在调整过程应适当的考虑到员工在本岗位所具有的工作经验和技能。2.第二次微调:对于过渡阶段调整后月标准总薪酬低于其薪酬中值的岗位,可进行第二次微调,由各部门分管领导依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并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及岗位关键业绩指标,制定各个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方案及二次调整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同时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科备案,调整计划期间如该员工考核结果符合要求,则按计划实施调整,否则延缓;3.最终定级:待各部门定岗定编方案、《岗位说明书》及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公司组织专题岗位价值评估项目组进行岗位价值评估,再根据价值评估结果对本方案中岗位定级进行矫正,最终确定各个岗位的实际薪级,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同步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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