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查员负责对试验用药物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物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 8 其他药物管理制度建立其他药物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 1.建立抢救药物制度,指定专人专柜管理。 2. 抢救药物的品种及数量清单由专业组确定,专人管理。如抢救药物需要更改或调整时,须专业组负责人同意并签字。 3. 毒、麻及精神药物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按卫生部门与药监部门以及医院的相关制度执行。研究结束时,剩余的毒、麻及精神药物必须及时退回药剂科。 4. 对于普通的药物,随时从药剂科领取。填写领药单,便于药物数量金额的核算。 5. 管药专人每月定期检查药物的有效期,距有效期 6 个月以内的药物及时退回药剂科。如因不及时退还所造成的药物积压、过期等损失由管药人负责。 9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本专业的仪器设备均应由张乾管理和保养,保养人应全面熟悉仪器、设备性能,进行常规保养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工作;每月定期检查,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申请维修并有维修记录。 2. 使用人必须熟悉与掌握仪器设备的相关知识,并应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使用后,应按规定关闭、切断电源,盖好仪器罩,进行登记, 确保安全。 3. 重要及贵重仪器设备除有专人保管外,定期校验,并要求备有书面标准操作规程。本科室人员在征得科室主任或保管人许可后方能使用,并应在使用前后对仪器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登记、签名和记录使用日期。 4. 若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追究使用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和适当经济处罚。 5. 若使用人在使用前即发现仪器设备不正常,应及时向保养人和科室主任说明情况,以追究原因和责任,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和维修。若不正常情况下继续使用,并于使用完毕才向保养人或科室负责人报告,则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6.任何贵重设备的更换或报损须上报机构主任批准。 7.实验室的设备管理遵照实验室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