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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稿)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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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30、10、分。(2)辅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学生个人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一、二、三奖的分别记辅导教师40、30、20分,30、20、10分,20、10、5分,10、5分;且同一项多人获奖的,统一等级只记一次,不得累计。6、各类荣誉称号。(1)考核当年评为名教师:区级50分;市级100分。(2)考核当年评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30、20分;市级40、30分。(3)考核当年评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区级20、10分;市级25、15分。(五)以上二、三、四项得分不得超过每项额定分值。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1、考核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留原始依据印证。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2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3、教师对考核结果如有疑义,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反映,不得搬弄是非,不得越级诉求。4、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式产生。5、考核组织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高翔副组长:马苏娜(小学)张梅叶(幼儿园)成员:赵法勇周利清倪婵娟徐飞龙吴长英彭敏谢春丁先扬王妍肖威徐丽王艳玲秦雪梅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小学部由马苏娜具体负责,政教处负责教师考勤工作、常规管理和班主任考核工作,教导处负责工作量、教学过程和业绩考核工作;幼儿园由张梅叶具体负责,相关同志配合;校长室负责教干考核工作。九、本方案解释权归宿豫区第一实验小学校长室。十、本方案从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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