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责任人员100元:(1)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或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2)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3)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4)未按规定对新职工(包括外协人员、临时工、民工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5)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6)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7)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8)不执行《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9)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10)各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11)各车间不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内容记录不全的;(12)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13)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4.4违规处罚按照《安全责任考核奖惩细则》执行。4.4.1事故处罚(1)按公司年度考核制度执行;(2)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4.4.2罚款处置(1)对扣罚工资的处罚,由办公室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处罚通知办理;(2)其他罚款由各职能部门出据罚款单进行扣罚,罚金直接交财务管理部门,交款人要及时将交款凭证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不按时交纳或拒交者,按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4.5、说明(1)公司总经理给予的处罚,单独执行,与本制度规定的处罚不发生联系;(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