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讨论3、提交全省建筑业会议讨论4、上网征求意见5、多次组织工管处、建筑业处、法规处、城建处讨论6、总站内部多次组织讨论2020/3/3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5主要条文解读2020/3/3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6共5章24条,7个附件,4份附表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记分值设定(6条,2个附件)第三章记分的实施与管理(8条,3个附件)第四章违规处理(5条,2个附件)第五章附则(2条)《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2020/3/3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第一章第一条至第三条共3条第一条目的、依据第二条动态管理定义管理对象实施主体第三条适用范围第一章总则2020/3/3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工程事故发生,(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2020/3/3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9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管理对象)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建造师)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定义)本办法所称动态管理,是指对责任人在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采取记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实施主体)动态管理由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实施。2020/3/31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0第一章总则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活动及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办法不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