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关系的主体—旅游组织3.旅游社会团体公共关系工作的特点旅游社会团体主要是各种民间旅游组织,由于其本身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或者是部门的联合体,公共关系工作即成为活动的重要的、经常的手段。旅游社会团体公共关系的主要环节在于: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间沟通,组织旅游系统内或专业范围内的机构、企业、教育单位的相互交流沟通;积极开展国内外和各行业之间的交往活动,互通信息、相互协调,通过广泛的公众工作来配合旅游业开拓市场,以起到旅游经营和管理组织所难以起到的作用。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旅游公共关系的主体—旅游组织二、旅游公共关系主体间的关系(一)系统性和目标的一致性旅游公共关系的系统性,是由于旅游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整体性而形成的。这种综合性和整体性不仅是指旅游组织的多层次和多类型,而且包括其功能和隶属关系的多面性和多元化。从层次上,旅游组织可以分为中央(国家)的和地方的,中央的又可分为国家旅游局直属和各部门所属的;地方的则可分为省、市、县各级或跨省市的区域性组织。从性质上,旅游组织可以分为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从功能上,旅游组织可以分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交通、景区景点、旅游商店、旅游行政管理、旅游教育科研等多种类型。上一页下一页返回第一节旅游公共关系的主体—旅游组织(二)旅游公共关系的多方位性与协作性旅游是一种包括多种需求的综合性活动,旅游活动的完成不仅需要有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且需要社会其他行业和事业的支持。例如,民航、铁路、商业等行业直接为旅游提供了服务;建筑、电力、石化等行业为满足旅游者的基本需要创造了条件;环保、公安、教育、文化等部门则在社会范围内为旅游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等等。旅游公共关系的对象具有多方位性,作为旅游公共关系主体的各类旅游组织,不仅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了解,而且要与社会其他行业和部门加强联系,与上下左右相互沟通。上一页下一页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