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个别化教育计划Р一、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含义Р一份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制定的针对学生个别需要的书面教育协定,它应记载学生的评定结果,该年度需提供的教育安置、相关服务及教学目标等。Р二、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起源Р197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94-142公法规定:必须为所有3-21岁的特殊儿童制定适合其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Р 1990年进一步将个别化转衔计划纳入个别化教育计划。Р三、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意义Р教育平等?因材施教?教育绩效责任?家长参与?融合教育?多学科参与РIEP是当前特殊教育重要观念的综合表现,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现教育平等为前提,以一体化为重点,以家长及专家参与为要件,以满足个别差异需要为目的。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教育措施。Р我国:?1、儿童的现状?2、计划期限内的教育措施及相关服务?3、长期目标(年度目标)?4、短期目标(教学目标)?5、计划评定的方式、标准以及评定日期Р五、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Р准备性活动?评估?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计划?再评量Р六、个别化教育计划拟定的准备性活动Р初步接触:接受家长咨询Р试读:老师和学生、老师和家长建立初步的联系Р七、评估的内容和方法Р1、制定评估计划? 2、评估的实施Р各分项目的专业评估:感官知觉、沟通、认知、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动作……Р观察、访谈:学习、生活情况,兴趣、爱好,家庭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