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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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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育、科技发展成就基础上“与时俱进”。音乐课改十年取得的主要成果1、音乐教育观念根本转变2、音乐教学方式发生变化3、音乐教学内容实现更新4、音乐教学质量不断提高5、音乐教师专业能力发展6、音乐教育专家深入一线音乐课改十年存在的问题及反思1、对音乐本体的理解与关注不够2、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认识偏误情感态度与知识技能教学目标与教学形式3、对多媒体的盲目滥用4、对教学评价的原则运用失衡第一部分:前言1、提出课标制定的指导思想2、阐述音乐的概念与功能3、表述音乐课程的价值课标制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音乐的概念与功能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音乐课程的价值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一、课程性质■在保留实验稿“必修课”性质定位的基础上,课程性质部分进行了扩写: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三种性质的理论基础源于三种哲学观点:人文性——以人类学观点为理论依据,音乐的本质是文化,任何一个音乐本体都具有文化的属性;审美性——以审美主义哲学为理论依据,审美是培养对音乐音响的感知,强调音乐教育的情感体验;实践性——以实践主义哲学为理论依据,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主张音乐学习要在实践活动中进行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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