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以上述法律为基础制定的《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Р第九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与管理Р2、管理机构?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主要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具体由国家质检总局下设的部门和机构管理,分别是:Р第九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与管理Р(1)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拟订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安全、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以及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重大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工作。Р第九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与管理Р(2)下设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分布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体承担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35个直属机构下辖350多个分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Р第九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与管理Р(3)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以检验检疫应用为主,着重解决检验检疫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综合性、关键性、突发性和基础性的科学技术问题。其中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提供关键性、基础性的技术保障和突发性事件的基础支撑,同时承担相应的科研开发工作。Р第九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与管理Р二、进出口食品的监管Р1、进口食品? 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Р第九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与管理Р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Р第九章进出口食品的检验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