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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8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许可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Р申请的程序Р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Р二、许可程序?(一)受理?(二)告知、承诺、申请登记?(三)审查?(四)批准?(五)发证Р(一)受理Р申请:管理相对人提出申请。?对象: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Р受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的规定,依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Р申请事项依法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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