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之日起执行。开/销户申请表附件2 银行存款余额限额申请表篇二:账户系统个人结算户开销户通知关于个人结算户开销户导入和撤销若干问题的通知各社: 自个人结算户导入账户管理系统以来,大部分社按时导入和撤销,出现问题较少,但也有个别社导入和撤销户数和综合业务系统不符,每月经督导后予以补录。今后清算中心每月不再留存各社开销户数据,改由各社自行保存。对于执行单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提示账户不存在时,可分以下情况处理: 1、有可能为其他网点开户卡(折),如沙城信用社存在县城跨网点销卡销折现象,可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客户信息→查询客户信息→输入账号→回车,查询出卡(折)证件类型及号码,再执行查询客户账户信息交易→输入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后→即可查询卡号对应开户网点,输入该网点银行机构代码后执行销户。 2、有可能为账号、户名导入错误,可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监测→账户信息查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1)输入存款人名称→确定→→高级查询→可查看导入账号及户名; (2)如按上述方法查询不到存款人信息,可输入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高级查询→可查看导入账号及户名。各社如存在为县域其他网点销户,可直接输入该开户网点银行机构代码销户即可,不必再上报销户登记簿,如存在确实无法销户现象,在无法撤销账号上做出标记上报清算中心。附:各网点银行机构代码明细表篇三:银行帐户管理制度银行帐户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业存款账户。第三条各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所在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集团财务部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四条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上报集团财务部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