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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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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明确标示;Р3.对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置符合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现将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病死动物用于食品生产。Р*8.4Р实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Р1.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Р2.对销售的不安全食品,按规定实施召回,并有召回计划、召回公告、召回记录(含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信息)等; Р3.召回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Р*8.5Р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Р召回食品有处置记录,能够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召回记录和处理记录信息相符。Р*8.6Р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重新加工食品情况(对因标签存在瑕疵实施召回的除外)。Р未发现使用召回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Р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Р(续表10)Р自查项目Р序号Р自查内容Р自查方法Р自查记录和证明材料Р9.从业人员管理Р9.1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Р任命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检验人员,相关人员有在岗履职记录。Р9.2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Р有培训和考核计划,保留有相关记录。Р*9.3Р未发现聘用禁止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Р1.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Р9.4Р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Р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内部制度制定、过程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件或事故调查等环节履行了岗位职责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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