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冷藏熟肉制品不高于15℃。8.5.11.2冷冻熟肉制品中心温度不得高于-18℃。,库房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标识要求。包装应符合GB14881-2013中8.5的规定。检验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每批成品均有留样,留样应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内,存放环境应与该成品标示的贮存条件一致,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留样保存期不应短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0章、GB20799第4章、第6章的相关规定。各种熟肉制品应按照要求进行贮存和运输,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产品追溯和召回管理产品追溯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在进厂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接收时间、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接收数量等,做好标识。应建立完善的可追溯体系,做好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宜使用生产记录上记录的原辅料代码或批号、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外包装上标识生产日期或批号等方法实现追溯。销售记录应至少应包含产品的批次、流向、数量等信息。产品召回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1章的相关规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记录并保存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熟肉制品污染事故等记录,以及熟肉制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应建立相关的作业程序,识别与熟肉制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价,根据严重程度制定应急措施,必要时召回。当发现不合格或有潜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已不在企业的管理范围之内时,企业应按规定做出召回决定,启动相关的预案。发生召回时,应保留有关记录。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对应急/召回预案的演练。培训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2章的相关规定。管理制度和人员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3章的相关规定。记录和文件管理应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