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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每个员工上月度根据考核分数报至财务部,财务部将在15号前将绩效工资发给员工。Р八、考核表Р1、考核工作使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统一印制的考核表。Р2、考核表的考核标准由人力资源管理部根据部门应履行的职能和员工所需能力和岗位职责制定。Р 3、考核表的统计工作,岗位责任评价尺度和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 员工最终考核成绩=个人考核分×80%+部门考核分×20%;部门负责人考核成绩=个人考核分×50%+部门考核分×50%。Р 九. 考核结果Р 1、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对于投诉,由人力资源部及投诉者上级针对其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必要时由总裁办公会最终裁决。Р 2、年终考核时,考核结果为季度考核分数的平均数,即年度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数÷4Р 十. 考核责任Р 1、原则上由部门正职担任。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考核。Р 2、不能在规定日期内上交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由此引起的绩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责任由考核人承担。人力资源部有权对未按时送达考核表的考核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其绩效工资的10%。Р 十一. 工资发放Р 1、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Р2、考核期内不发放绩效工资,考核期终结时,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随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发放。Р3、根据考核得分对应核发绩效工资Р55分-60分发60%Р60分-70分发70%Р70分-80分发80%Р80分-90分发90%Р90分-100分发100%Р100分以上发120%Р55以下不发放绩效工资Р十二、考核组织Р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总裁办公会成员组成,日常办公设在集团办,由集团行政办人力资源部绩效主管具体承办。Р组长:公司行政副总Р副组长:行政办人力资源部负责人Р成员:经营部部长、物资部部长、工程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施工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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