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应防雨、防尘、防蝇、Р防晒及其他污染。 Р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Р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Р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拼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Р食品处理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施、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Р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漂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放蝇、防鼠、防虫、漂洗以及污水处理、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Р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隔栏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Р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非手动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Р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Р用手加工、储存食品的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Р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示。Р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封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放一起运输。 Р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