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下之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之对策。(五) . 生产异常管理办法 1. 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异常,系指造成制造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 或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状况包括生产计划异常、物料异常、设备异常、制程品质异常、设计工艺异常、水电异常等。 2. 生产计划异常的处理 10 / 15 2-1. 根据计划调整,做迅速合理的工作安排,保证生产效率,使总产量保持不变。 2-2. 安排因计划调整而余留的产品、半成品、原料的盘点、入库、清退等处理工作。 2-3. 安排因计划调整而闲置的人力做生产前期准备等工作。 2-4. 安排人力以最快速度做计划更换的物料、设备等准备工作。 2-5. 利用计划调整时间做必要的其它岗位培训,以适应多种工种的作业。 3. 物料异常的处理 3-1. 应提前一天备好或者规划好第二天需要使用的物料, 投产前, 应确认物料状况, 查验有无短缺。 3-2. 对制程中的物料状况随时掌握, 要求操作员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车间主任。 3-3. 如物料属短暂断料,可安排闲置人员做前加工、整理整顿或其他工作。 3-4 如物料断料时间较长,可安排人员做生产其他产品或其它岗位培训或调休。 4. 设备异常的处理 4-1. 日常作好设备保养工作,避免设备异常的发生。 4-2. 发生设备异常时,立即通知工程部派驻车间的机修人员协助排除。 4-3. 安排闲置人力做其它岗位工作。 4-4. 工程部应分析设备异常原因, 向副总或上级领导提出改进方案, 或对设备进行改造的方案。 5. 制程品质异常的处理 5-1. 对以前有品质不良记录的产品,车间巡检应于产前作好重点管理。 5-2. 异常发生时,迅速通知工程部和报 PMC 部生管,协同一起研究对策。 5-3. 训练工人按新对策实施生产操作。 5-4. 异常确属无法排除时,应立即通知副总或 PMC 部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