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公司所属单位聘用律师,可以授权公司法律部门负责人代表其签署聘用协议,也可以由所属单位自行签署。Р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签订补充聘用协议的,按本条规定办理。Р所属单位签署的聘用律师协议,应当在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报公司法律部门备案。Р公司或所属单位聘用社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应当同时指派内部法律顾问协助配合或共同代理有关业务。内部法律顾问共同代理不转移聘用律师的义务。Р公司法律部门和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对聘用律师的考核评价机制。Р所属单位应当在律师完成聘用工作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服务评价书面反馈到公司法律部门,公司法律部门应建立相关档案。Р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将法律部门对聘用律师的书面评价作为支付律师费用的重要依据。未经法律部门提出书面支付申请,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律师费用。Р所属单位应按照生效的聘用协议支付律师费用。Р公司和所属单位不得向律师支付聘用协议约定以外的费用。Р业务部门或所属单位对聘用的律师服务水平或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公司法律部门提出更换律师。Р对同一项业务,提出更换律师申请不得超过两次。Р公司和所属单位应当在每年度结束前对下一年度聘用社会律师的需求情况进行预测,并制定下一年度社会律师服务费用预算,该预算应当按有关规定纳入单位总体预算。Р违反本犯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对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采取给予处分、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罚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Р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擅自聘用律师的;Р与聘用的律师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损害公司或所属单位权益的;Р超出聘用协议约定范围支付律师费用的;Р滥用职权干涉聘用律师工作或拒绝支持配合的;Р其他违反本办法给单位造成损失的。Р本办法由公司法律部门负责解释。Р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Р附件:公司聘用社会律师申请单Р附件:Р公司聘用社会律师申请单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