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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位、学会(协会)或其他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五)本人过去和目前在企业兼职或参与企业项目情况。第六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聘期:外聘专家任期1年,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可以增聘和解聘,期满后可续聘。第十四条解聘条件:外聘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解聘。(一)聘用期间不能客观公正履行专家职责的; (二)因本人主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经申请同意其解聘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工程或技术项目,项目已完成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经查实,提供虚假个人材料的。(六)日常考核不合格的; (七)未经公司同意或委托,以公司外聘专家名义参加商业及其他活动的; (八)影响其正常履职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工作汇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汇报会议,听取外聘专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等情况汇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的安排,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十六条工作考核:聘用期满,外聘专家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董事办,由董事办组织公司高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第十七条专题研究:外聘专家每年至少提交一份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或技术项目方面的的专题研究报告,董事办组织公司高层进行考评,有重大贡献或产生效益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第十八条奖励:为调动外聘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其为公司所作贡献,按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九条外聘专家聘期届满的,经专家本人申请和董事办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第七章薪资待遇第二十条外聘专家聘期的薪资待遇由董事办与其本人沟通确定。第二十一条外聘专家参加公司相关工作的交通费、食宿费和劳务报酬由公司确认后给予报销,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显著和作出杰出贡献的外聘专家,公司视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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