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课酬金或解聘; 5 、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 6、实习指导教师除履行上述条款外, 还应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 主持或参与学生的实训考核;参与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三、外聘教师的待遇外聘教师的待遇= 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课时津贴+ 其他奖励,并参与学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四、外聘教师的招聘、辞聘、解聘(一) 外聘教师的招聘 1、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上学期末制定外聘教师计划, 报学校审批。 2 、各专业组根据学校审批的计划,物色较为合适的外聘教师人选( 提交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3、学校成立外聘教师组织委员会, 负责外聘教师的面试、试讲、考核等工作, 对符合要求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合格者由学校同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 附后)。 4 、外聘教师聘期不超过一年。(二) 外聘教师的辞聘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 可提出辞聘, 但需提交书面申请, 待学校同意后, 方可办理辞聘手续。学校如在一个月内没有答复, 外聘教师可单方面办理辞聘手续。(三) 外聘教师的解聘外聘教师因下列原因之一, 学校可予以解聘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造成不良影响; 3 、不服从学校管理,经教育无明显好转; 4 、因身体原因,连续二周或一学期内累计四周不能教学; 5、无故旷课或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 合并计算)5 次及以上。下列情况,学校不得解聘外聘教师 1 、外聘教师在前往学校准备教学的途中,遭遇车祸等意外事故而不能教学; 2 、外聘教师休婚假、产假而不能教学。五、外聘教师的其它管理规定 1 、外聘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标准、方法等与在职教师相同。此外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外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 2 、外聘教师在聘期内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外聘教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