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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村医绩效考核方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小组对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查阅资料、日常工作量完成情况、现场检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法进行。2•乡镇卫生院在年终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把考核情况报县卫计局,县卫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每个乡镇验收2个行政村。验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定并同时在各个行政村公示,并及时反馈给被考核的乡村医生,公示后对乡村医生发放补助。考核时间日常考核评分分别在每年1、4、7、10月份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预发补助的依据;年终进行全面考核一次,时间安排在次年1月底之前完成,作为年度按等级发放补助和综合奖惩的依据。五、考核结果运用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绩效考核总分100分,补助标准参照XX年柳城县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补助标准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绩效考核补助标准参照XX年柳城县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补助发放标准。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发放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乡村医生续聘的依据。考核优秀的,按规定全额拔付财政补助经费外,给予适当奖励;考核合格的,按得分比例拔付财政补助经费;考核基本合格的,要相应扣减财政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综合考核总分200分,具体见XX年柳城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折算成百分制,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年终奖惩和乡村医生续聘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100元/次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拔付财政补助经费;考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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