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宗地交接;Р(4) 人力法务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Р(5) 计划财务部配合转让款的支付。Р4、在项目交接完成后,如项目必须进入一级开发程序,则按照一级开发程序推进项目进行,如项目已经完成一级开发,则按照二级开发的程序推进项目进行。Р四、项目转让Р1、配合投资发展部组织项目转让谈判,在人力法务部的支持配合下草拟股权收购合同;Р2、审核项目所取得的各类协议、批准、核准文件和其他各类项目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并协调人力法务部、计划财务部,审核行政、财务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并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提出项目转让收购建议;Р3、董事会批准收购后,组织进行合同的签订,并实施公司交接:Р(1)组织项目公司控制性印章、证照、审批文件等资料的交接;Р(2)组织有效合同,业务关系的交接;Р(3)负责宗地交接;Р(4)计划财务部配合转让款的支付。Р4、编制或委托编制项目转让评估报告,报国土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批准转让行为,取得项目转让登记表;Р5、依照政府规定的转让价格交纳相应契税及政府规定的其他各类费用;Р6、重新为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Р7、重新为项目办理规划意见变更;Р8、重新为项目办理立项变更;Р9、变更其他政府要求变更的各类政府核准或备案文件;Р10、按照公司的项目规划,重新办理或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Р后续工作参照其他章节的相关管理办法。Р五、法院拍卖Р1、审核项目所取得的各类协议、批准、核准文件和其他各类项目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并协调人力法务部、计划财务部,审核行政、财务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并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提出拍买建议;Р2、董事会批准后,协调项目拍卖公司对项目竞买,直至取得项目;Р3、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有利条件,取得项目协助执行通知书;Р4、在项目交接完成后,如项目必须进入一级开发程序,则按照一级开发程序推进项目进行,如项目已经完成一级开发,则按照二级开发的程序推进项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