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拟Р建Р项Р目Р情Р况Р项目名称Р项目地址Р 区(县)Р计划渠道Р□商品房□安居□危改□经济适用房□其它Р四至范围Р东至: Р西至:Р南至: Р北至: Р《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号或立项文号Р核定用地编码(地卡号)Р总用地面积Рm2Р界内Р m2Р界外Р m2Р总建筑面积Р m2Р土地用途Р Р规划用地性质Р用地面积(m2) Р容积率Р绿地率(%)Р 建筑密度(%)Р建筑限高(m)≤Р建筑面积(m2)Р Р Р Р Р Р Р Р其他规划条件Р申报人承诺:Р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许可机关无关。Р申报单位(人): (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 年月日Р报送文件及图纸:Р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Р2、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Р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Р 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筑工程,还需提交:Р 1、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核定用地图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DWG和SHP两种格式);Р 2、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Р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筑工程,还需提交: 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提交转让合同。Р以划拨和出让方式供地以外的建筑项目含临时用地(根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办理),还需提交:Р核定用地图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DWG和SHP两种格式),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和电子文件。Р备注:1、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Р2、申报单位持有效证件在该许可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业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Р 天津市规划局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