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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普通中小学学校常规管理要求(修订)》的通知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279KB

文档介绍
工作。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发挥心理咨询、人生规划、学业指导和生活顾问的导向作用。第二十七条 部室管理。学校要按标准建立图书馆(室)、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网络中心机房等教学功能部室,安排专人管理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健全部室管理制度,落实部室管理人员责任,做好日常维护和安保工作,提高功能部室的使用率。第二十八条 教学资源。学校要组织教师积累教学资料,实现校内资源共享。订购、充实、更新、开发教学资源,建立教学资料室和网络教学资源库。第二十九条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指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构建师生平等交流、多维互动、具有生命发展意义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第三十条教学质量检测。学校要定期检查教学工作,对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辅导、学生学业评价等教学环节进行检查评估,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检查要有记载、有分析、有小结、有指导意见、有结果反馈。检查结果纳入工作部门和教师考核,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科学编制检测试题,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管理。第六章科研管理第三十一条 听课评课。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干部和任课教师要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听课每学年不少于80课时,其他校级领导听课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科任教师听课每学年不少于40课时。听课人要做好听评课准备,遵守听课礼仪,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参加评课,科任教师每学年参与评课活动不少于6次。教务处(教科室)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推门听课和上公开课任务。第三十二条 课题研究。学校要建立健全课题研究机构、制度、职责,保障课题研究顺利进行。要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并将教师教学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炼分解成周期短、难度低、价值高的小课题进行研究。课题研究要科学规范,注重过程,讲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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