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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普通中小学德育常规要求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贴学生自我警示的名言,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生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静态教育功能。要以各类活动为载体,以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站等为阵地,丰富学生文化内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文化的动态教育功能。Р第三十二条形成学校特色文化。要从本校的实际出发,挖掘学校办学历史和文化内涵,积极开展“一校一特色”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坚持育人为本原则,认真总结、提炼和培育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职工文化、班级文化、宿舍文化、环境文化和校园网络文化,师生全员参与,征集师生作品或开展文明用语征集、评比活动,使学校形成个性独特的校歌、校旗、校徽、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并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宣传,营造底蕴丰厚、特色鲜明的育人氛围。Р第八章德育研究Р第三十三条调查研究。要针对德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影响和制约德育工作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问题,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网吧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问题,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等加以研究,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Р第三十四条课题研究。学校要积极参与省、市德育科研课题研究,立足学校实际,确立小课题,培养一支课题研究队伍,形成浓厚的德育科研氛围。Р第三十五条开发德育校本课程。学校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发校本德育资源,鼓励师生根据预定的德育主题,收集信息资料,为开设德育校本课程提供素材。Р第三十六条成果评选。学校应要求教师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德育论文,并对教职工的德育研究成果进行评选表彰奖励,以增强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德育工作的意识和责任心。Р第九章附则Р第三十七条各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和局属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本学校的实施细则。Р第三十八条?本要求由榆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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