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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教育信息化工作常规管理基本要求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38KB

文档介绍
本地教育门户网站。加强网站管理队伍建设。县区、学校门户网站均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好网站维护、网站运行记录(网站日志)、信息审核与发布、舆情监控、投诉反馈等。加强教育信息员队伍建设。县区教育局、学校要确定1-2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并向上级网站报送相关信息。一般工作信息当日报送,经验类信息3日内报送,重大紧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第三章?管理与应用第十条?完善信息化工作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教育信息化各项管理制度,制度要涵盖到岗位职责、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网站管理、教师培训、活动组织、4评比考核等方面。做到制度健全、管用适用。第十一条?加强安全管理。学校要落实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盗等措施,确保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安全运转。购置、使用合格的硬件设备和正版的软件资源。网站管理要防黄、防病毒、防黑客,禁止浏览、传播各种非法信息(包括反动、暴力、淫秽或有损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第十二条?加强部室管理。学校要提高计算机网络教室、录播室、电子书包和电子阅览室等专用教室的使用率,增强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探究实验室和通用技术教室等部室的信息化功能,开展仿真教学和虚拟情境化实训,所有中小学图书室实行电子借阅。第十三条?强化教学应用。课程的应用。按《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开齐开足信息技术课,小学不少于68学时/学年,初中不少于68学时/学年,高中为70-140学时/学年,且上机课时不少于总学时的70%。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发、开设校本网络课程、选修课程。教师的应用。要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利用教育信息装备开展教学工作,其中示范校教师应用比例不少于80课时/学期;其它学校不少于60课时/学期;指导教师将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导学案、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微课程、课堂实录、慕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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