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本内涵是什么?(一)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发展。淡化原有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关注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发展中的需要,突出评价的激励与控制功能,激发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内在发展动力,促进其不断进步,实现自身价值。(二)与课程功能的转变相适应。体现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三)体现最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的趋势。关注人的发展,强调评价的民主化、人性化的发展,重视被评价者的主体性及评价对个体发展的建构作用。(四)评价内容综合化,重视知识以外的综合素质的发展,特别是创新、探究、合作与实践等能力的发展,以适应人才发展多样化的要求;评价标准分层化,关注被评价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其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和发展的独特性。(五)评价方式多样化,将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方法相结合,适应综合评价的需要,丰富评价与考试的方法,如成长记录袋、学习日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和开放性考试等,追求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六)评价主体多元化,从单向转为多向,增强评价主体间的互动,强调被评价者成为评价主体中的一员,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社区和专家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七)关注发展过程,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而终结性的评价结果随着改进计划的确定亦成为下一次评价的起点,进入被评价者发展的进程之中。新课程评价刚刚起步,各方面条件还不完全具备,一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们应抱定教育改革的宗旨,以发展为目标,迎难而上,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如果想等待所有条件成熟了再行动,就会陷入被动、落后的局面。因此我们要一方面借鉴和学习他人的经验,另一方面,反思已往自己的工作,总结经验与教训,结合本地、本校的情况,以发展为目的,大胆尝试,勇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