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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9)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0)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11)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五、五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1、基本要求(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3)按政策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4)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5)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6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6)每年与业主作有效沟通。(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8)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公布物业管理费的收支状况。(9)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2、房屋管理(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进行管理服务。(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3)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5)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2)设立报修值班电话,建立回访制度。(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5)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6)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7)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8)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9)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管理制度。(10)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11)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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