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施工中的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工伤事故,项目部承担的工伤费用最多不能超过30%,其余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5)施工中由于被他人的伤害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其情节肇事者负担工伤人工费的50%—100%受伤者如果安全“三宝”齐全,未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则不负担所有工伤费用,否则,要视其情节承担费用在50%以内。(6)如果有可能留下后遗症的工伤;需要做一次性经济处理时,要由项目部研究决定。7、工伤事故以外的事故处理:(1)由于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而造成的受伤事故处理,首先按责任大小对当事人进行500元以上内经济处罚,然后分析造成打架斗殴事件的原因,分清责任,由主要责任者负担受害者50%—100%的医疗费和生活费,治疗期间不发看护费和误工工资。双方都有受现象则按规定进行互补处理,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费用。(2)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交公安机关处理。(3)在现场以外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项目部不参与事件的处理。(4)由于自杀、自残、酗酒、病死和蓄意违章而造成的伤残事件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花费由当事者自己承担,同时项目部还将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8、工伤费用处理:(1)治疗费要以医院出据,没有医院票据项目部则不做处理。(2)生活费:指住院治疗期间受工伤的生活费。生活费按6元∕天计算。(3)护理工:按实际发生用工计算,每工20元∕工日。(4)工伤工资:指受工伤者在治疗期间和休养期间的工资要按医院出据的休息证明日期计算,没有证明日期不予计算,工伤工资10元∕工日。(5)发生的车票按实计算。(6)其它费用不列入工伤事故费用中。9、现场不准许使用弱智、残疾人员和童工,各施工队必须认真查清,令其退场,一经项目部查出将给施工队500—1000元经济处罚。10、以上在事故处理中未尽事宜,由项目部和工伤者共同商量决定。宝鸡市二建烟草项目部200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