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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Р5.9.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Р5.9.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Р6 停工留薪期及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发放标准Р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Р6.1 受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凭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人社局相关规定确定。Р6.2 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发放标准为其发生工伤之前的月标准工资。Р7 工伤事故赔偿Р7.1 符合国家《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部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支付。Р7.2 工伤员工复查、换药、出院等情况不单独派车接送,公司可承担其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Р7.3 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及其他陪送工伤员工去医院的人员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凭发票据实报销。Р7.4 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工伤保险赔付以外的责任。Р7.5 不能鉴定为工伤的,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待遇,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公司可以为其代办理赔业务,理疗费及误工费由保险公司理赔。Р8 工伤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Р8.1 公司保留追究工伤员工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过失所致公司损失较大的,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批示执行。Р8.2 部门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所属员工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门各级负责人进行处理。Р义乌市捷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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