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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月20日前报公司审批修订,9月底前公示岗位、上岗条件、岗位待遇、考核办法,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2010年10月1日聘任工作开始。6、2010年10月1日起按部门进行竞聘,顺序为综合办公室,人事企管部,生产技术部,资产财务部,设备供应部,保卫部,安环部,地质资源部、安置办公室,选矿厂,矿山车间。7、2010年10月1日起,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8、2010年11月16日起,公司中层以下人员竞聘上岗。9、员工根据个人情况和岗位公示要求进行报名,确定各自的竞聘岗位。一个人可同时申报两个岗位。若所报竞聘岗位落聘,可再报本单位剩余岗位;若本单位有剩余岗位而不申报者视为拒聘;若本单位所有岗位已确定,没有竞聘到岗位的人员为落聘人员,可以到其它单位参加竞聘,直至全公司竞聘岗位全部确定;若仍无岗位视为待聘人员;若其它单位有岗位而不参加竞聘,或参加竞聘不接受聘用视为拒聘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竞聘报名时间10月2日---10月15日,地点在人事企管部;中层以下岗位竞聘报名时间11月16日---12月5日,地点在各部门办公室。)  10、各单位根据各岗的报名情况做好竞岗前准备工作。竞岗人员须以书面材料形式陈述竞岗优势和工作思路,再由单位考评领导组确定是否聘用。若聘用,用人单位与竞岗人签定聘约;若不能聘用,要及时通知落聘人员。   11、待聘人员由人事企管部进行管理,对其进行再培训,拒不参加培训人员按拒聘人员同等对待。   12、非正式工拒聘、解聘、落聘、辞聘者,自行联系工作,不再属于公司员工。   13、各单位要对各岗位进行严格有效的考核。对工作失职者要进行降级处理。考核结果要与其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失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单位有权解聘。解聘人员与拒聘人员同等对待,或对其进行再培训,培训合格后,再竞聘其它岗位。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15、本办法由公司改革方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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