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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9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衡约束,直管企业董事会应有职工代表,严格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落实董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议记录制度,完善董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Р12.规范监事会建设。根据管理层级和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企业监事会制度,以外派和内设方式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对直管企业全面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大监事会主席的交流力度,提升监督效能。辖属企业依法设立内部监事会,建立监事会主席由母公司依法提名、委派制度,原则上Р1个外派监事会监督不超过2户。Р13.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企业培养、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要不断拓宽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渠道,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人才库,严格按程序考察提名、选拔任用。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对企业领导人员要实行任期制管理,经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探索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人机制。Р14.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以龙岗金控公司为试点,重点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综合金融服务等业务领域,推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同经理层签订聘任协议,约定聘任期限、岗位目标、薪酬待遇、奖惩条件等事项,明确相应的权利、责任、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新增的市场化程度高、充分竞争性的企业和业务领域,全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Р15.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改革直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人力资源价值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参与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要高于其他行业。切实维护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全面推进在直管企业董事会下设薪酬和绩效委员会,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建立健全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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