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为118人。中层管理人员设置个性化方案办公室按照部门和岗位职责要求,副主任由1名增至2名,主要理由是:由于科室合并,涉及的日常工作和社会事务较多,特别是在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维护稳定方面。规划建设部按照部门和岗位职责要求,副部长由1名增至2名,主要理由是:电网工程建设点多、面广、任务重,随着业扩的增加,需要加强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进行管理。(3)安装调试中心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副主任由2名增至3名,主要理由是:原设安装公司(渠县星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主要承接对外电力安装工程和农网工程,工程量大,加之同时履行检修调试(线路、电站、变电站)、物资管理职能,所需管理人员较多,根据工作的实际,建议配置3名副职,协助抓好具体负责的某一方面工作。(2)供电所按照供电所职责和岗位职责要求,副所长由1名增至2名,主要理由是:渠县是人口大县,用电户数量多,地处山区,供电半径大,内部员工人数多,且业务素质及责任心较差,经研究必须多增设1名副职加强管理才能确保所里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六、个性化政策建议及理由(一)在三项制度改革中实施富余人员分流时,停薪留职人员、符合分流富余人员条件的内退人员自愿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的,公司按3500元/年标准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主要理由是:根据劳动法规定依法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并兼顾公司经济支付能力。(二)未竞聘上岗的原中层管理人员按照薪随岗变的原则,执行新的岗位薪酬标准,主要理由是:根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三)凡自愿申请回公司上班的停薪留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内退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参加公司的竞聘上岗,主要理由是:停薪留职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内退人员在外打工多年,对公司现有的劳动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规程不甚了解,根据国家电网《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