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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生亏损,不得分红。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当年亏损可以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也可留以后年份用净收益弥补。当年取得的净收益,根据章程和有关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Р(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Р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加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Р在没有以前年度亏损的条件下,当年实现的净收益加以前年度未分配收益,以及其他方面转入的分配额,即为本年可分配收益。Р(2)、提取公积公益金Р按可分配收益的20%-30%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开展生产经营和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Р(3)、提取福利费Р按可分配收益的10%-20%提取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日常开支,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成员因公伤亡的医疗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Р(4)、对持股者分利Р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福利费后的余额,用于对持股者分配红利。Р五、组织机构设置Р1、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Р2、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具有表决权、且户口属本村管理的全体股东组成,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大会由股东推选产生的股东代表组成,讨论决定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本村设股东代表Р 人,首届股东代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Р3、理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决策执行机构和管理机构,成员名,首届理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为股份经济合作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协商推荐产生。Р4、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成员名,设监事长1名,监事事长由监事会协商推荐产生,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理事、财会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不得担任监事。Р Р 长城镇村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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