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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考勤管理制度”看中外管理差异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61KB

文档介绍
处罚,但最后却威胁到了一个员工的工作饭碗。不禁暗暗叫绝。徳国上司在迟到解决方案之后述发给Lida-封这样的信,原文如下:你作为人事经理,应该了解公司承诺给员工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没有权利扣罚员工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并你也不能违规代表公司错误的行使你的权力,你的错位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害,造成公司在法律上的违法风险。此外,你应该理解员工迟到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他们意外迟到,这是可以谅解的,不应该扌II罚他们的工资,我们不是不讲情理的公司,公司的价值观是尊重员工的。这,你是知道的。二是,迟到是员工的刻意行为。这意味着员工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违背了合约承诺。这是必须向他们指出来的,并且记录在案看,给予警告。你应该明白的是,公司与员工的合约是严肃的并II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承诺通过约定的条款得以确定。员工同意这样的工作时间,就是一个承诺诺,不应该迟到,这是不可以讨论和允许的。如果员工迟到就扣罚工资,意味着他可以用钱买回他的工作时间,而这工作时间是他同意有公司支配并支付给他报酬的。那么,是否合约规定的双方承诺都可以用钱做交易呢?约定的事情就不可以改变,这是原则!如果你不能正确的理解并按照公司希望的方式工作,那么,你就是失职!通过这篇文章,带给您什么启示?我看到的是管理理念的巨大的差异,管理规章背后的文化支撑,作为一个跨国公司,任何一点微不足道的管理行为都可能将总部文化变了味道,这位德国上司是公司文化的抨卫者!同时,他的管理思想深深影响了我,员工入职之前签订了员工合同,就意味着遵循公司的工作时间,在这一点上本就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如果故意迟到是应感到愧疚的,是不负责任的,而我们现行的管理制度,确实让我们的员工心安理得,人不了扌II钱嘛!而,其实这是对公司文化的不尊重。T里之堤毁于蚁穴,提醒管理者们,任何一个管理细节都不要放过,不妨借鉴这位严谨的、刻板的德国上司的管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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