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日(含)以上,由员工直接领导审核后,报部门上级各级领导审核后,再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主管领导批准。请假员工必须在请假 7 日内将《员工请/ 休假审批单》递交( 可发电子版) 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专员处备案, 否则提前 1天审批人力资源主管领导请假员工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单》直接领导上级领导《员工请/休假审批单》返回请假员工人力资源专员签署审批意见 1日内,签署意见后, 报上级领导审批。 2日内审批,超过 2日报上一级领导审核后,再报人力中心审批。存档,核算考勤视为旷工。(流程图如下) 8.3 员工请事假以外的所有假期( 不论天数), 必须提前 7 天申请办理请休假手续(丧假、病假除外) ,经部门各级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批。请假员工必须在请假当日将《员工请/ 休假审批单》递交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专员处备案, 否则视为旷工。各驻外部门或离公司驻地单程在 100 公里以上的员工, 必须在 7 日内将《员工请/ 休假审批单》递交(可发电子版)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专员处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9. 假期工资核算 9.1 假期扣发工资计算方式为: 员工薪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工资、其他补助) ÷当月应出勤天×请假天数。 9.2 日基本工资计算为:基本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提前 1天审批人力资源主管领导请假员工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单》直接领导上级领导《员工请/休假审批单》返回请假员工人力资源专员签署审批意见 3日内,签署意见后, 报上级领导审批。 7日内审批,超过 7日报上一级领导审核后,再报人力中心审批。存档,核算考勤提前 7天审批人力资源主管领导请假员工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单》直接领导上级领导《员工请/休假审批单》返回请假员工人力资源专员签署审批意见签署意见后,报上级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人力资源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存档,核算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