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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出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符合调入单位人才需求;Р符合员工个人能力和潜力的发挥;Р优先考虑新成立公司(单位)和新项目的人力资源需求。Р第二十九条调配对象Р 因岗位性质和业务需要,必须向内部引进或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一些特殊岗位或急需人才。Р第三十条调配申请Р由需求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附职位说明书及需求原因,人力资源部根据提交的申请,经过审核确认后,对内发出招聘启事或直接从相关部门进行调配。Р第三十一条调配权Р在调配过程中,因调出和调入部门发生争议而以协商的方式得不到解决时,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最终裁决权。Р第六章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建设Р第三十二条在职辅导Р各单位每年年初都应当制订在职辅导计划,每个高层干部除辅导本部门中层干部外,还须辅导其他部门1—2名中层干部或管理骨干,每个中层干部除辅导本部门员工外,还有责任辅导其他部门1—2名管理骨干。Р第三十三条在职培训Р详见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后备人才每年必须接收10天以上正式培训才有资格晋升为中层干部(以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员工培训证书》统计数据为准)。Р第三十三条在职培训Р 详见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办法》。Р第七章考核与评价Р第三十四条目的Р 增强各单位人才培养意识,促使各单位明确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感。Р第三十五条考核对象Р以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为考核单位。Р第三十六条考核周期Р考核周期为一年。Р第三十七条考核内容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后备人才的选拔、培训及轮岗计划的实施、计划的落实、人才培养的相对数量等。Р具体考核方式、指标及奖励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Р第三十八条人才培养责任人Р各级中高层经理作为人才培养对象的相关责任人有义务对本单位人才培养对象进行指导,没有培养合格接班人的中高层干部将不能晋升到更高一级职位,人才培养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部门经理的绩效考核结果。Р第八章淘汰与晋升Р第三十九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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