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的扶持。Р第十八条研发项目奖励:在公司内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各类人才,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公司按照获得资助经费额度的2%奖励项目第一主持人,最高额度为10万元。Р第十九条获得称号奖励:对获得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在享受政府奖励的基础上,三年内给予200元/月的津贴。Р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在享受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Р第二十条专利奖:以云南云叶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的职务专利等知识产权按以下标准奖励:Р1、国家发明专利,奖励1万元/项。Р2、实用新弄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奖励2000元/项。Р第二十一条对外宣传公司奖:对在广播电视媒体、知名网站及行业网站上宣传公司相关信息(不含核心机密)的,奖励主要负责人1000元/次,由其分配。Р第二十二条论文及著作奖:对有公司署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给予撰稿人500元/篇的奖励。如获奖,根据得奖大小及影响力增大奖励额度。Р第五章奖励审核和发放Р第二十二条所有奖励第年核发一次,于每年12月1-30日办理。Р第二十二条审核和发放程序:Р1、各部门在年底将本部门符合奖励办法的立项批复、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荣誉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交由人事行政中心审核。Р2、人事行政中心将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呈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后将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相应主管部门提出,超过上述期限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Р3、公示期结束后,由人事行政中心开具奖励清单交由财务中心统一发放。Р第二十二条科研及开发等项目奖励属项目组所有成员,奖金分两次发放,项目立项当年发放50%,项目通过验收当年发放50%,由项目第一主持人负责分配。Р第五章附则Р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Р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行政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