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xx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毕业综合实践后,由系部和企业共同组织成立毕业综合实践答辩小组,完成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答辩工作。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系部和企业应明确合作期间学生的权利、义务和待遇及工作时间等制度。教育学生明确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的管理制度、劳动安全方面的规定等要求。第十七条根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纪律管理办法,系部和企业需制订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如请假考勤制度、定期讲评制度、学生奖惩办法、系部与企业联络制度、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管理制度的制订要根据学院的相关制度并结合企业单位的具体要求。应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第十八条学生进入企业前,系部应根据学生的去向重新编排班级,原则上按企业和专业为单位组建班级,企业订单学生人数较少的,可按专业为单位把分布在类似的多个企业单位的学生组建成班级。选聘好班主任,班主任由系部和企业单位各派一名人员共同担任(可由系部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兼任),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系部和企业单位选派的班主任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协作,原则上要求要跟班管理。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按照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组织而成的班级应成立团支部、班委等学生组织,团支部、班委要开展日常的工作。第二十条校企合作班级学生除企业设立的特别奖励外,其他所有奖惩、帮困助学等政策与非校企合作班级的学生相同。第五章        考核办法第二十一条由学院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对校企合作企业的组织管理、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通过学生评价的形式,对企业和兼职教师进行综合考评。第二十三条根据系部综合考核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兼职教师要及时整改,确实无法达到教学要求的,经校企双方协商后予以解聘。第六章其它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经学院班子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