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讨论并记录,改善流程。(4)以母婴为中心,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根据产妇及新生儿情况、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对护士合理分工,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产妇和新生儿数量不超过6对。(5)责任护士每天评估产妇和新生儿的情况,掌握病情、治疗措施、主要辅助检查的阳性结果、根据《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关于孕产期护理内容,为孕妇实施护理措施并能认识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6)责任护士对产妇及其家庭成员及相关照顾者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并进行个性化的健康教育。(7)按照“爱婴医院”母乳喂养要求,由经过培训的护士对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指导,并对母乳喂养的情况有分析,有改进措施。有条件者,增设母乳喂养室,开展宣教与指导。(8)制订并实施母婴同室护士的服务规范和工作标准。不断提高孕产妇满意度,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患者反馈意见,采取可持续改进的措施。(9)对需要提供延续护理服务的产妇或家庭,通过电话回访或家中访视等多种形式开展院外的延续护理。(三)加强围产专科护士队伍建设1.护士数量配备。根据护理工作量、患者病情等合理配置护士、助产士。母婴同室床护比≥1:0.6,2.护士队伍结构。护理队伍结构合理,本科及以上毕业的护士、助产士占有一定比例,能够满足临床护理、教学及专业发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教学、培训任务。3.护理人力调配。有机动护士、助产士人力资源库或应急护理小组,并能够在应急时进行调配。有护士人力调配方案或措施,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分别可以在所辖区域内的科室、病房层面调配护士、助产士,有调配记录。4.人才队伍培养。有产科护士、助产士3年培养规划,并根据培养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加强护士、助产士人才培养,人才梯队逐渐合理。5.加强专科护士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和专科业务培训,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开展相关护理研究,促进围产护理专业的发展。 2013年01月20日